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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资讯] 互联网环境下的“创业时代”很尴尬 [打印本页]

作者: Pu55y    时间: 2018-12-1 16:19     标题: 互联网环境下的“创业时代”很尴尬

在移动互联网诞生之前,“山寨”侵权现象屡见不鲜,从销售假冒、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到销售盗版的软件、书籍、音像制品,再到对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软件设计、技术输出的侵权性盗用,可谓不一而足。

  互联网时代来临之后,它成为了知识的创新地、文化的共享地和文明的传播地,已存在的技术或产品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传播,被人们熟知。这就代表着彻底堵死了那些想利用山寨技术盈利的创业者的道路,互联网绝不能给“山寨”侵权产品提供便利。

  新技术成唐僧肉  竞争靠手段

  人们现在的生活建立于网络的基础之上,社交、休闲、工作全靠网络传递,而支撑这些网络产品的底层技术都需要开发者耗时耗力开发。殊不知,现在身处互联网时代的人们是幸运的,因为在互联网诞生之前,这些基础支撑的技术,经常会被盗用,甚至对于一些初创企业会不择手段的获取这些创新技术来为自己的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在互联网成熟之前,人们对于网络生活是懵懂的,一旦有一项新技术产生,就会吸引大批用户,随之就会为企业带来高营收。于是,不乏有投机取巧的人看到了这个甜果,通过“山寨”赶在“原版”之前推出产品,夺走消费者。而那时的消费者脑子里对于网络产品技术的概念过于单一,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带走了”。

  可见,没有互联网的时代,是不安全的。不安全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安全在对创业者的权益保障;不安全在对消费者的信誉保证。

  互联网时代来临 “山寨”彻底没有活路

  日常的网页浏览已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于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各种技术、产品都会被人们所熟知。

  这种生活特点主要有两点好处,一是底层技术通过网络,可以达到共享的效果,开发者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开发更高层的技术,而不用在基础搭建上耗费时间;

  再者,已有的产品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拥有了知名度,提高了全民的认知,“山寨”的产品已经不足以吸引人们的眼球,只会被人们感叹“这不是***的同款嘛,山寨货,大同小异,没劲!”

  可见,互联网的存在,堵住了山寨的路。保障了知识产权,提高了用户的认知程度,也把控了互联网产品的质量。

  初创企业难存活 老牌企业竞争大

  互联网杀死了山寨,无形中加剧了市场竞争,初创企业因此失去了市场露出的机会,根基已经深厚的科技大佬,开始在换汤不换药的同类产品中绞尽脑汁的争夺用户。

  微视、抖音就是个例子,技术支持基本一模一样,简单粗暴的说法就是同一个人,换了件衣服而已。

  现如今,竞争靠新产品而非新技术,用户对互联网产品有了深入的认知并且已经产生了使用习惯,因此很难有用户导向波动。在这种局面下,“创业”愈发困难,甚至被认为是哗众取宠,白日做梦。而对于大佬企业来说,近几年也未曾有什么新技术引发的创新产品轰动市场。

  结语

  互联网杀死山寨,清理了市场上鱼目混珠的产品,保证了网络产品的质量。互联网在降低技术门槛的同时也抬高了进入互联网群体的资格。初创企业存活难,知名企业难创新,互联网时代引发全民创新热潮,下一波技术革命何时到来?
作者: juppi    时间: 2018-12-1 22:16

现在很多免费的东西不免费了  文档、电视剧、歌曲,说实话 我想回到从前 那个随便下随便看的年代 多么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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