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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天的考虑 我终于做了这件下三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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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BS楼主的这种做法。人家是个智障人士,但是智障不代表没有尊严。
对于这些弱者,我们更应该去维护他们的权益。因为他们自己已经不能再为自己申辩了。
难道仅仅因为自己的一点好奇心?
你这样做太过分了!还有LS的那些为这件事叫好的人。
这不是同情心不同情心的问题,你可以不同情他,不帮助他,这是你的事,但你绝对没有权利伤害他。

[ 本帖最后由 zzhs 于 2008-11-5 18: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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