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y07 发表于 2009-8-28 18:22 只看TA 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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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出台的司法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此司法解释已开始施行。楼主强奸算不上 但肯定是诱奸,而且说实话不管从伦理上\道德上还是法律上,少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非常不好,很盲目.最后提醒楼主,如果想了,最好不要吝啬钱财把女孩子带回家,会有后患的!切记啊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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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xyz1234567 发表于 2009-8-28 19:15 只看TA 2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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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真的是有福呀 连未成年少女都能搞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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