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25 23:12 只看TA 22楼 |
---|
什么举证云云的,法庭上可以说说,在论坛也不能完全适用的。 文区最容易判断重复,也要求在删除时给出链接。但其他各区,严重的改名现象无法做到这一点,请给予谅解。搜索功能又有一定缺陷,版主通过半经验的方式处理重复帖也是迫不得已,这是无法尽善尽美的,若是强求那真的是有点过分。于是版主并不是一定能给你这个链接。尤其对于转帖,转来转去,改来改去……上面有人说了,发原创是王道,这并没有错。 说到底这种问题互相理解一下就过去了,你再怎么坚持,版主的能力也只是有限的。 |
0 |
tiezh 发表于 2009-10-25 23:14 只看TA 23楼 |
---|
感觉这里删帖是一审终审制,偶连上诉的门道都没摸到。还以为投诉区是个上诉的的地方,原来不是这么回事。明明是偶有理,偏偏被某些人说成是偶的不是。偶有哪里不是了,连着3天给斑竹发消息,到现在还没回复! |
0 |
绿到尽头 发表于 2009-10-25 23:54 只看TA 24楼 |
---|
哥们 体谅一下版主,你们之间又没有矛盾,他也不是针对你的,没必要生气,再说生气伤身。论坛发帖是为了造福大众,助人为乐。别失去了“为乐”这个初衷。 退一步就算是误删,还是可以恢复的,耐心等待那位版主的回复。 |
0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26 01:20 只看TA 26楼 |
---|
删帖不需要证明、是否重复可以凭印象这个理论太奇怪了, 如果飞鹰老大凭印象觉得蜂少昨天似乎发了个病毒贴、因工作繁忙昨天忘记处理了, 今天也没空去找,是不是可以直接删除蜂少的ID而不需要提供证明? |
0 |
ggbhdxh2009 发表于 2009-10-26 02:50 只看TA 27楼 |
---|
我觉得做人要互相体谅,更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色中色是个免费的大站,每天新帖无数,如果没有版主来管理肯定混乱不堪。咱们会员是来找乐子的,而版主们呢,来到这儿首先要抽出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来处理帖子,难道仅仅是为了挣那几个虚拟的论坛金币么?我不敢说版主们多么高尚,但作为志愿者,所有的版主首先想到的肯定是管理好论坛,让狼友们能在一个管理有序的论坛里玩得尽兴,他们渴望狼友们能够理解他,尊重他的工作,希望我们狼友们能做到这一点,也希望楼主能做上三个月的管理来体会一下。 |
0 |
|
---|
hehao8848 发表于 2009-10-26 09:16 只看TA 28楼 |
---|
回复 1楼 的帖子 不好意思!重来不进建议区,要不是蜂少说声,还不知道自己在建议区出名了!![]() 关于删除你的帖子,要给证据?说实话,以我现在的能力做不到!原因前面的兄弟也说过了! 在免空区一般来说原创帖是重点,要是删除都会给出会员的重复链接地址,因为发原创贴所花的时间比转帖多几十倍甚至更多。 因为现在免空区只有我一个斑竹能评分,每天的转帖量巨大,重复贴判定其实就是我的记忆,偏偏你的帖子记忆深刻 ![]() 说句实在话!你转个帖子多长时间,5分钟还是10分钟!?就算删错了你在发个能费你多长时间? 说句不中听的话,原创会员要求我提供重复帖子地址,我觉得是应该的是尊重对方。 转帖就免了! ![]() PS:管理员也是要吃饭的要上班滴,不是24小时在线!不可能做到事无巨细,毫无纰漏! |
0 |
christina78 发表于 2009-10-26 09:25 只看TA 29楼 |
---|
说句实在话,删错了道个歉又能费多长时间? 大家只会觉得这个管理员认真负责,有错必纠。即使不恢复,楼主也不会在意。 |
0 |
|
---|
christina78的勋章 |
![]() ![]() ![]() ![]() ![]() ![]() |